18.06 · 第 17 课

行列式的性质

行列式(determinant)是一个从方阵到实数的函数。Strang 教授从三条基本性质出发,推导出其余所有性质——这是理解行列式最干净、最不易迷路的一条路。

授课:Prof. Gilbert Strang日期:2010-03-22难度:中等

学习目标


三条基本性质

设 \(A\) 为 \(n\times n\) 矩阵,行列式 \(\det A\)(也记作 \(|A|\))由下列三条性质唯一确定:

性质 1(归一性,normalization):单位矩阵的行列式为 1。

\[|I| = 1.\]

这给出了尺度:行列式把"单位立方体"的体积定义为 1。

性质 2(行交换变号,row swap):交换矩阵的两行,行列式变号。

例如对 \(2\times 2\) 矩阵:

\[\begin{vmatrix} a & b \\ c & d \end{vmatrix} = ad - bc,\qquad \begin{vmatrix} c & d \\ a & b \end{vmatrix} = cb - ad = -(ad-bc).\]

性质 3(对单行线性,linearity in each row):行列式对每一行是线性的,其它行保持不变。具体地,若第 \(i\) 行写成 \(\mathbf{r}_i = \mathbf{u} + \mathbf{v}\),则

\[|[\dots, \mathbf{u}+\mathbf{v}, \dots]| = |[\dots, \mathbf{u}, \dots]| + |[\dots, \mathbf{v}, \dots]|,\] \[|[\dots, c\,\mathbf{r}_i, \dots]| = c\,|[\dots, \mathbf{r}_i, \dots]|.\]

注意:性质 3 是对单行线性,不是对整个矩阵线性。一般 \(\det(A+B) \neq \det A + \det B\)。

由基本性质推导出的重要结论

Strang 强调:一旦承认前三条,下面所有性质都是推论。

性质 4:两行相等则行列式为 0

若第 \(i\) 行与第 \(j\) 行相等,交换这两行,矩阵不变,行列式应不变;但由性质 2 应变号。同时满足"不变"与"变号"的数只有 0。

性质 5:行倍加不改变行列式

把一行的倍数加到另一行(第三种行初等变换)不改变行列式。设把第 \(i\) 行的 \(t\) 倍加到第 \(j\) 行:

\[|[\dots, \mathbf{r}_i, \dots, \mathbf{r}_j + t\mathbf{r}_i, \dots]| = |[\dots, \mathbf{r}_i, \dots, \mathbf{r}_j, \dots]| + t\,|[\dots, \mathbf{r}_i, \dots, \mathbf{r}_i, \dots]|.\]

第二项有两行相等,由性质 4 为 0,故行列式不变。

性质 6:有一行全为 0,则行列式为 0

把零行写成 \(0\cdot \mathbf{r}_i\),由性质 3b 提出因子 0 即得。

性质 7:上三角矩阵的行列式等于对角元之积

对 \(U\) 做行倍加(性质 5,不改变行列式)消去上三角部分,得到对角阵 \(D\)。再由性质 3b 逐行提取对角元,结合性质 1 得:

\[|U| = |D| = d_{11}\,d_{22}\cdots d_{nn}.\]

性质 8:\(|A|=0\) 当且仅当 \(A\) 奇异(不可逆)

若 \(A\) 可逆,则通过行倍加与行交换可化为 \(I\),过程中行列式只变号或不变,且 \(|I|=1\),故 \(|A|\neq 0\)。反之,若 \(A\) 不可逆,则消元后出现零行,由性质 6 得 \(|A|=0\)。

性质 9:\(|A| = |A^{\mathsf{T}}|\)

把 \(A\) 做 LU 分解:\(PA = LU\)。取行列式,利用下面性质 10 与 \(|P| = \pm 1\)、\(|L|=1\)(对角元为 1)、\(|U|=\prod u_{ii}\)。而 \(A^{\mathsf{T}} = U^{\mathsf{T}} L^{\mathsf{T}} P\),其中 \(U^{\mathsf{T}}\) 是下三角、\(L^{\mathsf{T}}\) 是上三角,对角元相同,故 \(|A|=|A^{\mathsf{T}}|\)。

推论:所有对行成立的性质,对列同样成立。

性质 10:\(|AB| = |A|\,|B|\)

这是行列式最重要的性质之一。固定 \(B\),把 \(|AB|\) 看作 \(A\) 的函数,验证它满足前三条性质(归一、交换变号、对行线性),而行列式由这三条唯一确定,故 \(|AB| = C(B)\,|A|\)。取 \(A=I\) 得 \(C(B)=|B|\)。

推论:

核心图景:行列式非零 \(\iff\) 矩阵可逆 \(\iff\) 各行线性无关 \(\iff\) 各列线性无关 \(\iff\) 消元得到 \(n\) 个主元。


知识检查

问题 1:把矩阵某一行的 5 倍加到另一行后,行列式如何变化?

问题 2:已知 \(|A|=2\),\(|B|=5\),求 \(|B^{-1} A^{-1}|\)。

问题 3:下列哪个条件不能保证方阵 \(A\) 可逆?

问题 4:对任意方阵 \(A\),必有 \(|A^{\mathsf{T}}| = |A|\)。


本课要点

三条公理

归一、交换变号、对单行线性——这三条唯一确定了行列式,其它性质皆可推出。

行与列等价

\(|A|=|A^{\mathsf{T}}|\),所以行性质自动成为列性质,讨论时只需记一半。

乘积公式

\(|AB|=|A|\,|B|\) 是行列式最重要的代数性质,贯穿后续特征值与相似变换。

可逆的判据

\(|A|\neq 0 \iff A\) 可逆 \(\iff\) 各行(列)线性无关 \(\iff\) 消元有 \(n\) 个主元。


延伸阅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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